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贵州阳光万峰实业开发有限公司
黔西南州万峰金威金属冶炼有限公司
中亚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中亚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中亚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160139元,减半收取计80069.50元,由原告中亚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7-16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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