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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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
法院 | 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经本院审查认为,原告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的申请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10688元,减半收取为5344元,由原告金茂(丽江)置业有限公司承担。 |
裁判日期 | 2021-08-03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