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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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黄南州博楚汽车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同仁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经本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暂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亦表示暂时不能提供被执行人的其他财产线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五百一十九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
裁判日期 | 2021-08-30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