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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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城支行 威海悦美亭置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上诉人威海悦美亭置业有限公司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威海悦美亭置业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上诉人威海悦美亭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12-18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