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江西时代聚成低碳环保材料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 法院 |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解除保全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解除对被保全申请人五矿二十三冶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开设在中国建设银行长沙树木岭支行4300××××2326_1账户上2450792.27元资金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04-06 |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