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发布于:2020-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香河县中医医院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
天津盛世亨通运输服务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 河北省香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被告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48,478.4元。

二、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病历复印费共计77,669.31元。

三、被告***赔偿原告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病历复印费共计14,645.6元。

以上三项均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履行。

四、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赔偿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给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406元、保全费1,520元,共计3,926元,由被告***、***各负担1,96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北省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 2019-09-18
发布日期 2020-04-15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