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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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都江堰市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都江堰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对被执行人都江堰市金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位于都江堰市“金桥喜悦酒店”108号1栋(权证号:权0280703,业务件号:2017072581F00214)房屋予以查封。 二、查封期限为三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以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19-04-09 |
发布日期 | 2019-12-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