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张家港保税区朗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新疆红光山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新疆俊发实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票据纠纷 |
| 法院 |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现原告张家港保税区朗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张家港保税区朗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6,685.66元,由张家港保税区朗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 裁判日期 | 2021-12-01 |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