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如东县华勇水产品批发部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债权转让合同纠纷
法院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钟**撤回对如东县华勇水产品批发部的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也不损坏社会及他人利益,应予准许。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钟**撤回对如东县华勇水产品批发部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128元,由钟**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1-16
发布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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