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大连隆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辽宁省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撤销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2021)辽0281民初3549号民事判决第一项、第三项;

二、变更辽宁省瓦房店市人民法院(2021)辽0281民初3549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大连隆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给付刘*、李***逾期办理房屋权属证书的违约金19,741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四、驳回刘*、李***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3759元,由刘*、李***负担3330元,由大连隆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429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753元,由刘*、李***负担1703元,由大连隆成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负担50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裁判日期 2021-12-14
发布日期 2021-12-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