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深圳市铁甲沙龙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系合法地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陈**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陈**负担。原告多预交的375元,本院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1-11-08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