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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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广东省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系合法地处分自己的诉讼权利,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院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陈**撤回起诉。

案件受理费25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陈**负担。原告多预交的375元,本院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1-11-08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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