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临沭县蛟龙镇康平村村民委员会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集体合同纠纷
法院 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沈*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沈*撤诉。

案件受理费563元(已减半收取),由沈*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1-23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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