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民事管辖上诉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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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为合同纠纷。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梁*在《比亚迪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合同》通用条款中对争议解决方式作出约定,发生争议向贷款人即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比亚迪汽车金融有限公司所在地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属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管辖,本案应移送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处理。上诉人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上诉人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采纳。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项、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20)粤0309民初22257号民事裁定; 二、本案移送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02-07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