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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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神木市德科实业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法院 | 陕西省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程序违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2020)陕0803民初2123号民事判决; 二、发回陕西省榆林市横山区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二审案件受理费11030元(神木市德科实业有限公司已预交),予以退回。 |
裁判日期 | 2021-06-18 |
发布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