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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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民事案件执行
法院 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经本院审查认为,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和解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2021)湘0922民初2020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裁判日期 2021-12-24
发布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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