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保山宏越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梁河县佳永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
法院 | 梁河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许**申请撤诉的理由不违反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许**撤诉。 案件受理费198元,减半收取99元,由原告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05-24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