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迁安市刘湾子铁矿开采有限公司
迁安市益凯商贸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采矿权纠纷
法院 迁安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迁安市益凯商贸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迁安市益凯商贸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80元,减半收取计40元,由原告迁安市益凯商贸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9-08
发布日期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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