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布尔津县德康中医院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法院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上诉人布尔津县德康中医院、黄**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上诉的请求,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上诉人布尔津县德康中医院、黄**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二审案件受理费467.86元,减半收取233.93元,由上诉人布尔津县德康中医院、黄**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裁判日期 2021-12-27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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