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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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溧阳市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销执行申请,是对其权益的合法处分,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溧阳市人民法院(2021)苏0481执恢574号执行案件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12-28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