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贺州市八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申请执行人撤回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桂1102执764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5-27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