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深圳市鹏翔电气有限公司
开平住宅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开平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本案经执行,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本案执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经债权人申请,已被决定移送破产审查,故本案无法继续执行,应予以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院(2021)粤0783执2985号案终结执行。

如被执行人被裁定不受理破产的,本案可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日期 2021-12-16
发布日期 2022-01-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