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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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佛山市华目涂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装饰装修合同纠纷 |
法院 |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蒋**在本案审理期间提出撤回起诉的请求,已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2020)粤0606民初24757号民事判决; 二、准许蒋**撤回起诉。 一审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764.01元,由蒋**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42.01元,减半收取271元,由蒋**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
裁判日期 | 2021-05-12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