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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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为便于执行,更好的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应将本案指定给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执行。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 晋商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案号:(2021)苏07执336号,执行依据:(2020)宁网仲裁字第726号裁决书]指令由连云港市赣榆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12-21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