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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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法院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2020)黔0112民初3881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贵州省贵阳市乌当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杨**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7,402元予以退回。

裁判日期 2021-02-26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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