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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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湖北华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法院 | 宜昌市夷陵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湖北华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的撤诉申请是其真实意思表示,且不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北华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姜*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人民币25元,由原告湖北华梦城市服务有限公司负担。 |
裁判日期 | 2021-10-08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