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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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宁明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双方当事人已经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协议履行需要较长时间,可裁定终结本案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桂1422执8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附录

附:相关法律条文及司法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执行人撤销申请的;

……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他情形。

裁判日期 2021-09-26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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