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广西嘉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钦州市钦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广西嘉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自愿申请撤回对被告仇**的起诉,是对其诉讼权利的自由处分,符合法律规定的撤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广西嘉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对被告仇**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广西嘉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3-04
发布日期 2021-12-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