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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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法院 靖西市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其行使民事诉讼权利的处分行为,没有侵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的利益,符合民法意思自治原则,依法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农*撤诉。

本案受理费3236元,因原告撤诉减半收取计1618元,由原告农*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9-24
发布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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