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河北顺安远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远大住宅工业(天津)有限公司 北京新兴保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加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天津市北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原告河北顺安远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河北顺安远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45,548元、保全费5,000元,由河北顺安远大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 附录 附:本裁判文书所依据法律文书具体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
| 裁判日期 | 2021-12-10 |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