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聊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聊城市时代物资有限公司
山东省聊城市鑫泽物资有限公司
聊城诚盛金属钢管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续)查封被执行人徐公元名下位于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华山南路11号1栋1-4(房产证号为:聊房权证开字第0113007101号)房产一套。

二、(续)查封被执行人徐公元名下位于聊城市柳园办事处萃苑小区综合楼2单元2151室(房产证号为:聊房权证字第0111014746号)房产一套。

三、(续)查封被执行人徐公元位于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华山路土地(证号为:聊国用(2013)第169号)一宗。

四、(续)查封被执行人牛振名下位于聊城市经济开发区华山路土地(证号为:聊国用(2013)第170号)一宗。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自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书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1-04
发布日期 2021-12-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