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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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一、查封被执行人李佩纹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川AS××××,SRX跨界车牌的汽车; 二、查封被执行人王**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川A8××××宝马牌的汽车; 三、查封被执行人易思名下所有的车牌号为川A6××××梅赛德斯-奔驰牌的汽车; 四、查封被执行人易思名下所有的位于金牛区【金国用(2015)字第5××4号监证4337375】的房屋、金牛区荷花池东二路10号2栋1单元1楼30号【金国用(2015)字第5××3号监证4337373】; 五、查封被执行人李佩纹名下所有的位于金牛区【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8号】的房屋、金牛区荷花池东二路10号2栋1单元-1楼16号(监证1527322)的房屋、金牛区荷花池东二路10号2栋1单元-1楼18号(监证1526922)的房屋,金牛区北站东二路21号2栋1单元-1层10号【川(2017)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1号】的房屋; 六、查封被执行人王**名下所有的位于武侯区【川(2018)成都市不动产权第0××6号】的房屋; 本裁定书一经送达,即具有法律效力。 |
裁判日期 | 2021-06-11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