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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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企业 |
江苏裕得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域兴建材有限公司 鸿佳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 法院 |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鸿佳集团重庆分公司系裕得佳公司(原鸿佳集团有限公司)的分公司。江阴一建建设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以裕得佳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申请对裕得佳公司进行破产清算。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于2021年5月24日立案,并于2021年8月2日作出(2021)苏1204破申7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江阴一建建设有限公司淮安分公司对裕得佳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案的立案在法院裁定被告裕得佳公司破产清算之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故本案应当由受理破产申请的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移送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法院处理。 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 |
| 裁判日期 | 2021-11-22 |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