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民事二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法院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撤销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2021)皖0311民初2567号民事判决;

二、本案发回安徽省蚌埠市淮上区人民法院重审。

上诉人孔*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31862元予以退回。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六日

附录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查清事实后改判。

裁判日期 2021-12-06
发布日期 2022-01-0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