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发布于:2020-04-15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山东爱特云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青岛爱特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山东鹏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齐鲁化学工业区金银谷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公司决议效力确认纠纷
法院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青岛爱特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的山东爱特云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山东斐讯云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51%的股权,金额168300000元(暂以公司目前注册资本3.3亿元计算)。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0-04-03
发布日期 202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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