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滨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
法院 青阳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孔*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其撤诉请求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孔*撤回对安徽滨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朱**的起诉。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录

附:本案适用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裁判日期 2021-12-24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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