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2-01-0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南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权利,原告湖南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南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易**、贺**的起诉。

本案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湖南长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裁判日期 2021-12-24
发布日期 2022-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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