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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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广东宏天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广东省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认为,被执行人广东宏天远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在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辖区内,且本案执行标的额符合本辖区基层法院一审民商事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为提高执行效率,报经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指定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肇庆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肇仲案字31号仲裁裁决由肇庆市端州区人民法院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
裁判日期 | 2021-12-17 |
发布日期 | 2022-01-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