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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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平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法院 | 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驳回原告信阳市平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起诉。 本案已收取3991元受理费,退回原告信阳市平桥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1-12-04 |
发布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