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财产保全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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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银行卡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余市分行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申请人姚*银行存款23500元或者查封、扣押、冻结其同等价值的财产。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7-12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