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恢复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聊城市一鸣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刘长征名下的鲁P7K211别克、鲁P78675凯宴、鲁P7Y919骐达汽车三辆。

在查封期间内,被执行人不得转移被查封的财产,不得对被查封财产设定权力负担,不得有妨碍执行的其他行为。

查封期限为二年。

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续行查封的书面申请;履行义务后可以申请解除查封。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7-20
发布日期 2021-12-31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