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湖州方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 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湖州方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湖州方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撤回对被告李**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687元,由原告湖州方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09-22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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