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二审判决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阳江市江城区猫大爷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盖杰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判决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法院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裁判结果

上诉人猫大爷公司上诉请求:撤销一审判决,改判驳回被上诉人一审全部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事实与理由:一、一审判决程序违法,违背公平正义原则。首先,被上诉人称其取得涉案商标授权的时间为2014年,但截至本案一审立案之时即2019年10月12日,其尚未提交有关涉案商标的授权证明材料。并且,被上诉人向一审法院起诉之时距离新冠疫情爆发尚有很长时间,故客观上不存在举证困难的情形,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其次,被上诉人在本案一审第一次庭审前提交的授权书没有原件,提供的4份海关单据只有2019年1月15日和2019年11月1日载明发货人“PETNOVATIONSINC”,该发货人也并非商标权人宠物革新有限公司“PETNOVATIONSLTD”。被上诉人最后一次逾期补充提交的授权书亦无法证明邮件发送人是宠物革新有限公司,且该授权书未经公证认证,一审判决认定“签名人的签名方式与2010年10月20日的签名方式相同”是无中生有,被上诉人至今未能充分举证其取得了有关涉案商标的实体授权。再次,本案从立案到判决历时1年6个月,严重超出6个月法定审理期限。本案一审第一次开庭时间是2020年7月10日而非2020年11月20日,由于被上诉人没有提交证据证明其获得涉案商标授权,上诉人在第一次庭审中明确要求对方补充证据,法院在庭审结束前与双方约定举证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1日。然而,被上诉人在2020年9月15日第二次开庭时仍然无法提交相关证据,经一审法院释明法律后果,被上诉人当庭表示将撤回起诉。在此次庭审后,一审法院居然允许被上诉人继续举证并且帮助被上诉人拖延时间。在2020年11月20日第三次开庭时,对于被上诉人逾期举证的行为也只是单纯予以批评。一审法院的上述做法有失公允,不仅违背法院中立裁判原则,更是违反法律有关举证期间规定,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以及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二、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有误。被上诉人称消费者使用被诉合成电路板产品导致机器故障缺乏事实依据。第一,上诉人提供的演示视频充分证明使用合成电路板并不会破坏智能猫厕所的整体构造。第二,安装合成电路板产品丝毫不影响消费者继续使用智能猫厕所产品的原有功能,只是给予消费者是否使用清洗液以及使用何种清洗液的选择权,至于原审法院所称趁势推销上诉人猫砂以及清洗液更是没有依据。第三,被上诉人应当提供合成电路板与猫厕所损坏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的科学依据和证据。本案中,被上诉人未能举证证明安装合成电路板会破坏智能猫厕所的完整性,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第四,保修属于购买商品的附加服务,消费者有权选择是否继续享受,第三方无权干涉消费者的选择,更何况安装合成电路板本身也并不会导致猫厕所产品遭受损坏。三、即使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一审判决的赔偿数额明显不合理。本案一审判决直接驳回了被上诉人关于商标权保护的诉求,仅支持不正当竞争一项诉求,且对于被上诉人提出的人民币(以下币种相同)80万元赔偿请求也只支持15万元。被上诉人的律师费、公证费、翻译费等支出至少有一半以上都与被驳回的诉求相关,因此在计算被上诉人诉讼成本时应当予以扣减,一审判决认定上诉人赔偿被上诉人为本案支出的全部律师费、公证费、翻译费等维权费用显然与判决认定不符,应予纠正。四、一审判决确定的案件受理费的分担比例错误。一审判决支持的赔偿数额为15万元,根据案件受理费由败诉方承担原则,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应由上诉人承担2,213元,被上诉人承担9,587元。

被上诉人盖杰公司辩称:一、一审审理程序合法。首先,被上诉人关于本案不正当竞争部分的诉请,在本案立案时即提交相关授权材料,不存在拖延情形。其次,被上诉人关于本案商标侵权部分的诉请,经一审法院要求,嗣后提交的(2020)沪闸证经字第1147号公证书作为补充证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2020年10月26日,宠物革新有限公司通过公证电子邮件进一步向被上诉人明确就涉案商标进行授权。一审法院根据既有事实,并考虑新冠疫情的影响,采纳了被上诉人的证据,但同时亦提出了批评,被上诉人虚心接受。此外,被上诉人提交的海关单据上发货人PETNOVATIONSINC是PETNOVATIONSLTD的另一种写法,INC和LTD都是指公司缩写结尾。二、在案证据可以证明上诉人的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三、一审判决支持的合理开支及分担的案件受理费正确。

盖杰公司向一审法院提出诉讼请求:1.判令猫大爷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即立即停止通过淘宝、闲鱼平台诱导消费者购买其销售的“Catgenius”产品的破解器及配套清洗液、猫砂等替代产品,并立即停止使用与“Catgenius”“猫洁易”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2.判令猫大爷公司赔偿盖杰公司的经济损失及盖杰公司为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支出80万元,其中合理开支包括律师费3万元、公证费9,000元,翻译费703元;3.判令猫大爷公司就其侵权行为在其淘宝店铺、闲鱼平台首页上连续72小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4.判令猫大爷公司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

一、与盖杰公司及涉案商标相关的事实

派特更新有限公司获得名称为“猫科动物分泌物设备和方法”的发明专利证书,专利申请日为2006年12月5日,授权公告日为2013年6月19日,专利号为ZL200680052013.7。该专利的申请资料显示的公司的英文名称为PETNOVATIONSLTD[IL],即宠物革新有限公司。宠物革新有限公司申请注册了第5994306号“CATGENIE”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类别为第21类动物垃圾盒、动物垃圾盘、猫垃圾盒、猫用盥洗室等,注册有效期经续展至2029年12月20日。盖杰公司申请注册了第15471852号“猫洁易”商标,核定使用类别为第21类垃圾桶、痰盂、手动清洁器具、宠物排泄用盒(盘)、马桶刷、盆(容器)等,注册有效期自2015年11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

进入案外人宠物革新有限公司的官网www.catgenie.com,点击并进入“China”标签后进入中文页面,该页面左上角有“CATEGENIE”和“猫”的图文标识,“联系我们”处有盖杰公司的公司名称。2016年3月10日,盖杰公司申请微信公众号“CatGenie猫洁易”,并于2018年1月5日进行重新认证。2017年3月3日,上海A有限公司与江苏B有限公司签订《今日头条数据推广服务协议》,约定其申请入驻头条号,名称为“猫洁易中国”,约定首次缴纳费用为6,000元,其中包含推广费4,800元。2017年3月3日,盖杰公司提交的微博认证材料显示,微博名称为“CatGenie猫洁易中国”是由盖杰公司注册,负责日常微博发布和维护。2018年1月8日盖杰公司又提交与2017年基本相同的微博认证材料。2018年3月28日,上海A有限公司与陕西C有限公司签订《新浪微博广告服务合同》一份。2017年9月29日,盖杰公司与北京D有限公司签订《广告发布业务合同》,合同约定的广告名称为“猫洁易软文”。自2014年起,中关村在线等媒体对猫洁易产品进行了报道。CatGenie猫洁易产品曾获“长城杯创新奖2018创新之星”“2015年广东国际水族展华南宠物用品展铜奖”“至优新品铜奖”“最受消费者欢迎的新品奖”等奖项。

2014年9月1日,宠物革新有限公司出具的授权书载明,其授权盖杰公司排他从事与CATGENIE分销有关的商业活动。授权期限自2014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2014年9月10日,盖杰公司委托上海E有限公司进口品名为“猫砂清洗机(CatGenie猫洁易)”的产品,装运地为美国,进口来源国及客户由盖杰公司指定,客户名称为PETNOVATIONSLTD。2018年1月2日,盖杰公司再次与上海E有限公司签署与上述内容基本一致的进口协议书,并约定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止。盖杰公司提交的证据显示,上海E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24日、2018年7月4日、2019年1月15日、2019年11月1日从名称为PETNOVATIONSLTD的境外发货人处进口CatGenie猫砂清洗机。盖杰公司作为甲方与乙方上海F有限公司签订《猫洁易系列产品授权代理合同协议》,盖杰公司授权乙方通过淘宝店铺“AAAHOUSE&AAACAT”在2015-2016年度内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猫洁易及其耗材系列产品,授权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止。2016年12月30日,盖杰公司向上海A有限公司出具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盖杰公司与上海A有限公司系同一法定代表人的关联公司,其授权上海A有限公司共同维护宠物革新有限公司在中国的合法利益,推广、维护宠物革新有限公司产品进行海关申报,负责产品在中国天猫、淘宝等平台的运营和售后等事宜。授权期限从2016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2019年7月1日,宠物革新有限公司(PETNOVATIONSLTD.)出具授权书。授权书载明,盖杰公司系宠物革新有限公司(PETNOVATIONSLTD.)在中国境内的独家经销商。独家经销商有权以自身的名义阻止公司产品在境内的非授权销售,并制止假冒产品和假冒标签等在中国境内的制造和销售等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其近期得知淘宝网店铺“猫大爷宠物用品”可能存在侵犯其独家经销商的权利。其授权独家经销商依法对侵犯该公司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和涉及侵权行为的不法活动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及提起诉讼。代表宠物革新有限公司(PETNOVATIONSLTD.)签署本授权书的系其首席执行官TalGordon。盖杰公司在一审庭审中述称,为补强本案诉权的相关证据,其要求宠物革新有限公司(PETNOVATIONSLTD.)就涉案商标等实体权利的授权进行确认,但因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相关证据的公证认证手续暂时无法开展,故要求宠物革新有限公司(PETNOVATIONSLTD.)以邮件形式先行出具授权,如有需要,待疫情结束后再行公证认证。根据盖杰公司公证的电子邮件,名为TalGordon、邮箱为Tal@petnovations.com出具授权证明,将注册号为第5994306号“CATGENIE”商标以及专利号为ZL200680052013.7专利的使用权及再许可权利授予盖杰公司,盖杰公司有权针对侵害上述知识产权的行为予以追究。授权期限自2016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与猫大爷公司及其注册商标相关的事实

猫大爷公司成立于2018年1月16日,注册资本1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谭镇沅。经营范围为销售及网上销售、宠物用品及宠物等。猫大爷公司申请注册了“猫密达MAOMIDA”中英文文字商标,注册号为第33157586号,核定使用商品项目为第31类动物食品、宠物食品、宠物用砂纸(垫窝用)等,注册有效期自2019年5月4日至2029年5月13日。猫大爷公司另注册“CartridgeGenius”文字商标,注册号为第32069732号,核定使用商品项目为第9类集成电路用晶片,注册有效期自2019年9月28日至2029年9月27日。猫大爷公司还就作品名称为“猫的天才”的图形进行了作品登记,登记号为国作登字-2018-F-00661329。

三、与被诉侵权行为相关的事实

2019年4月17日,盖杰公司委托代理人在公证处公证人员的监督下,进入淘宝网首页(www.taobao.com),搜索“猫大爷宠物用品”,进入名称为“猫大爷宠物用品”的店铺,该店铺卖家信息显示为猫大爷公司。点击首页的“自动猫厕所猫砂”产品链接,进入该产品页面,页面显示产品名称为“自动猫厕所猫砂可水洗猫砂补充装清洁易猫砂猫密达可降解猫砂”,淘宝价88.2元,累计评论447条,交易成功126。下方的评论中有“家里猫洁易厕所那个原装猫砂用完了,刚好发现这个便宜的,试了下还不错”“猫砂很不错,跟原装差不多,好评。”“好用好用很及时”等。进入名称为“可水洗猫砂补充装全自动猫厕所易清洁猫砂猫大爷可降解猫砂”的商品页面,显示淘宝价88.2元,累计评论644条,交易成功78。下方的评论中有“猫砂还是和原厂不能比,胜在便宜,掺着用”“一如既往的好”“完美替换装”“包装很好,和原装基本没差别,用完再购买”等。点击网店聊天系统,显示有名称为“谭镇沅”的淘宝网会员,其在聊天中称“您好。欢迎来到猫大爷宠物用品超市……”并将破解器的购买链接地址、破解器安装视频发送给公证购买人。其表示在闲鱼上销售的破解器是从其处拿货的。点击进入破解器产品页面后,显示其名称为“循环插件Parts”,价格为680元,累计评论331条,交易成功37。该产品的掌柜为小p秘籍。下方的评论中有“很棒再也不必受限原厂了”“已经安装使用了,非常棒”“先要感谢客服,今天才把机器装上,结果把管子搞断了,洗液漏了个精光……”“强大的东西”“已经安装使用了,非常棒。虽然在安装时发生一些小插曲(自己的问题,拆水管时注意机器要直放,不能躺着拆,要不水管残留水引起机器短路。)客服能积极参与处理,完美解决谢谢了”等。公证人员以陈小姐的名义购买名称为“循环插件Parts”的物品一份,商品总价为680元,收货地址为上海市XX路XX、XX号全家便利。卖家昵称为小p秘籍,真实姓名为岑**,订单编号为412371393232451739。此外,还以陈小姐名义购买名称为“自动猫厕所猫砂可水洗猫砂补充装清洁易猫砂猫密达可降解猫砂”,商品总价为88.2元。卖家昵称为谭镇沅,真实姓名为阳*****。上海市闸北公证处据此出具(2019)沪闸证经字第664号公证书。

2019年4月17日,盖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公证人员的监督下,下载并登录闲鱼,搜索“猫洁易”,点击进入昵称为t275890492的闲鱼用户。通过该闲鱼用户分享的淘宝链接,购买名称为“循环插件Parts”的物品一件,价格为680元。卖家在聊天中表示淘宝上的商品和他们是同一家的。公证人员以马先生的名义购买该“循环插件Parts”和名称为“自动猫厕所猫砂可水洗猫砂补充装清洁易猫砂猫密达可降解猫砂”的商品各一件,两个商品的价格分别为680元和88.2元,售卖方显示的名称为“小p秘籍”“猫大爷宠物秘籍”,收货人地址为上海市XX街道大XX路XX弄XX苑XX号楼。上海市闸北公证处据此出具(2019)沪闸证经字第665号公证书。

2019年4月22日,盖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在公证处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分别来到XX路XX弄越秀苑、XX路XX、XX号的丰巢智能柜和“菜鸟驿站”全家普善路店,分别领取包裹两件、一件。公证人员带回公证处后进行拆封拍照。上海市闸北公证处据此出具(2019)沪闸证经字第691、692号公证书。

经一审当庭打开验看,(2019)沪闸证经字第691号公证书附有两盒实物。打开其中一盒实物,内有可水洗猫砂一盒,上有“猫密达”商标。打开另一盒实物,内有宠物医学清洗液两瓶、合成电路板一块、连接线一条、螺丝刀一个、漏斗两个,合成电路板上标有“CartridgeGenius”标识。

(2019)沪闸证经字第692号公证书附有两盒实物。打开其中一盒公证实物,内有可水洗猫砂一盒,上有“猫密达”商标。打开另一盒公证实物,内有宠物医学清洗液两瓶、合成电路板一块、连接线一条、螺丝刀一个、漏斗两个,合成电路板上标有“CartridgeGenius”标识。

2020年8月7日,盖杰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徐美君在公证处公证人员的见证下,以其持有的手机号“1800186XXXX”登录其微信,显示的微信号为“CG-CSR”。盖杰公司述称该号码系其官方客服微信之一。“刘津铭”等客户与该微信聊天记录中有“猫大爷破解你们家的东西,搞得我生活乱七八糟”“为啥会不通电的?”“怪不得它一直闪,因为您这边把我们的主机拆开过”等等。同日,徐美君以手机号“1801757XXXX”登录其微信,显示的微信号为“catgenie2”。盖杰公司述称该号码系其官方客服微信之一。昵称为“Ann”等用户表示“我的机器不知道是什么意思,那个猫感应模式怎么按都无法取消”,该用户发过来的照片中显示与猫大爷公司的线路板外观一致,并有“CartridgeGenius”字样。上海市闸北公证处据此出具(2020)沪闸证经字第904、905号公证书。经一审庭后进入盖杰公司微信公众号勘验,1800186XXXX、1801757XXXX均为盖杰公司公众号中公布的官方售后电话。

猫大爷公司提交的安装线路板的视频显示,其先将盖杰公司猫厕所的主机取下,拧开主机背面的四个螺丝,打开主机盖后,拔掉其中的一根线路,插到猫大爷公司的线路板上。线路板可以放在主机箱内部,也可以放在主机箱外面。拧上螺丝后将主机放回猫厕所上。接通电源后,可使用任何品牌的清洗液,即使不用清洗液,也可用自来水进行清洗。按照安装线路板相反的流程,即可取出线路板。

一审法院另查明,盖杰公司为本案支出律师费30,000元,公证费9,000元,翻译费703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争议焦点在于:1.盖杰公司是否有权提起本案诉讼;2.猫大爷公司的被诉行为是否侵害了盖杰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3.猫大爷公司的被诉行为是否构成对盖杰公司的不正当竞争;4.如构成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则猫大爷公司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一审法院详述如下:

一、盖杰公司是否有权提起本案诉讼

猫大爷公司认为涉案“CATGENIE”商标权人为案外人宠物革新有限公司而非盖杰公司,涉案智能猫厕所也是宠物革新有限公司的专利产品,因此,即使猫大爷公司存在商标侵权或不正当竞争行为,也应当由宠物革新有限公司提起诉讼而非盖杰公司。此外,盖杰公司超过法庭指定的举证期限提交新的证据违反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不应予以采纳。就盖杰公司在本案中主张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一审法院分别论述如下:

首先,关于商标侵权行为的诉权。本案中盖杰公司主张的权利商标有两枚,即第5994306号“CATGENIE”商标和第15471852号“猫洁易”商标。其中第15471852号“猫洁易”商标权人系盖杰公司,其作为商标权人有权就该商标提起本案诉讼。关于第5994306号“CATGENIE”商标,因该商标的商标权人系案外人宠物革新有限公司,盖杰公司就该商标提起诉讼的前提系获得商标权人的授权,且该授权不能仅为维权权利授权,须有实体权利的授权方可,因为诉权依附于实体权利,无实体权利即无与之相应的诉权的存在。盖杰公司作为案外人宠物革新有限公司在中国的独家授权经销商,在宠物革新有限公司2019年7月1日的授权书中,虽然授予作为独家经销商的盖杰公司针对被诉行为提起诉讼的权利,但在该授权书中并未有盖杰公司获得该商标的实体权利的相关内容。但在2020年10月20日的授权书中对该第5994306号“CATGENIE”商标的实体权利及维权权利予以明确授权,故盖杰公司有权就第5994306号“CATGENIE”商标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关于猫大爷公司提出的盖杰公司超过法院指定的举证期限提交证据,该份证据应不予采纳,对此,一审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根据该规定,对于当事人超过法庭确定的举证期限提交证据的,人民法院可根据不同的情形决定是否采纳该证据。根据盖杰公司提交的2019年7月1日的授权书,其签名人的签名方式与2010年10月20日的签名方式相同,且采用邮箱的后缀与宠物革新有限公司(PETNOVATIONSLTD.)英文名称相同,故根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一审法院对于盖杰公司获得第5994306号“CATGENIE”商标的实体权利授权予以确认。虽然盖杰公司称迟延举证系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在境外进行公证认证,结合新冠肺炎疫情对世界经济的影响,一审法院认可盖杰公司的该项理由,但该证据确实应于起诉之日即应准备妥当,一审法院对盖杰公司迟延提交该份证据的行为予以批评。

其次,关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诉权。一审法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以下简称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规定的不正当竞争行为,该条款保护的是未上升为权利的权益,与商标权、著作权等法定权利的保护不同,只要其受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的法益受到侵害的,其即有权提起诉讼。本案中,盖杰公司系案外人宠物革新有限公司在中国的独家经销商,其主张猫大爷公司生产、销售的合成电路板的行为破坏了其独家经销的猫厕所的完整性,其作为独家经销商的合法经济利益受到损害。案外人宠物革新有限公司亦于2019年7月1日的授权书中授予了盖杰公司相关的维权权利,故盖杰公司有权针对猫大爷公司提起不正当竞争之诉。

二、猫大爷公司是否侵害了盖杰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本案中,盖杰公司主张猫大爷公司在产品介绍中使用“自动猫厕所猫砂可水洗猫砂补充装清洁易猫砂猫密达可降解猫砂”的名称,用“…猫…洁易”等打擦边球的方式使用与盖杰公司“猫洁易”近似的商标,且在产品评论中有“猫砂和猫洁易的差不多,关键是便宜不少”等评论,侵害了盖杰公司的“猫洁易”商标。猫大爷公司在其销售的合成电路板上使用“CartridgeGenius”侵犯了盖杰公司“CATGENIE”商标。对此,一审法院认为,关于“自动猫厕所猫砂可水洗猫砂补充装清洁易猫砂猫密达可降解猫砂”与“猫洁易”相比,二者从文字长短看差距较大,虽然“…猫…洁易”文字出现在猫大爷公司的产品描述中,但上述文字在产品描述中与上下文结合成为完整的产品描述用语,有其特定含义。两个标识本身不构成近似。此外,猫大爷公司使用“自动猫厕所猫砂可水洗猫砂补充装清洁易猫砂猫密达可降解猫砂”的字样亦不会引起相关消费者的混淆。一审法院注意到,在该被诉侵权产品上有猫大爷公司的“猫密达”商标,在商品的评论中有“猫砂和猫洁易的差不多,关键是便宜不少”等类似评论,上述评论亦从侧面证明消费者并未对盖杰公司的猫砂和猫大爷公司的猫砂产生混淆,至于该行为是否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则在下文中论述。至少在此,猫大爷公司的使用行为并未破坏盖杰公司“猫洁易”商标的识别性,并未使相关公众将猫大爷公司产品与盖杰公司产品产生混淆的可能性。

关于猫大爷公司在合成线路板上使用“CartridgeGenius”的行为是否侵犯盖杰公司“CATGENIE”注册商标的问题。因“CartridgeGenius”系在线路板产品上合法注册的商标,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注册商标、企业名称与在先权利冲突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盖杰公司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与其在先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为由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告知盖杰公司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申请解决。因此,对于该注册商标之间的争议,一审法院不予评判,盖杰公司可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申请解决。

三、关于猫大爷公司的被诉行为是否构成对盖杰公司的不正当竞争

本案中,盖杰公司主张猫大爷公司销售合成电路板的行为构成对盖杰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并确定其请求权基础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根据该条第二款规定,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具体到本案中,首先,猫大爷公司的被诉行为损害了盖杰公司的合法权益。现有证据显示,猫大爷公司销售的合成电路板破坏了盖杰公司猫厕所产品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使盖杰公司产品发生错误的几率大幅上升。根据盖杰公司提交的(2020)沪闸证经字第904、905号公证书显示,消费者使用猫大爷公司的合成电路板后,出现损害内部的管子,机器破解后经常出故障,机器不亮灯,机器少了一根原装线、机器灯不正常闪烁、机器漏液等故障现象。猫大爷公司的破解行为令消费者投诉的几率随之上升。同时,盖杰公司耗材具有杀菌消毒功能,猫大爷公司的破解行为导致盖杰公司产品功能不完整,盖杰公司产品的声誉也随之受到损害。其次,猫大爷公司的被诉行为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猫大爷公司销售涉案合成电路板破坏了盖杰公司产品的保修政策。盖杰公司就涉案产品有承诺2年免费维修的政策,2年只换不修并由盖杰公司承担来回顺丰的运费。因猫大爷公司的破解行为导致投诉、产品故障增多,而盖杰公司针对破解后的产品无法提供2年免费保修政策,亦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再次,猫大爷公司的被诉行为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市场经济中,竞争与损害相伴而生,损害是中性的,不得因为一方在市场竞争中产生损害即推定对方行为即构成不正当竞争,只有该行为具有不正当性时方可认定为构成不正当竞争。猫大爷公司通过其销售的合成电路板,改变盖杰公司产品的内部线路运行,破解对方产品的完整性,趁势销售自己的清洁液或猫砂等产品,具有明显的不正当性。猫大爷公司认为其合成电路板通过破解盖杰公司的产品,使得消费者获得了更多的选择权,是对智能猫厕所的合理改进。对此,一审法院认为,猫大爷公司对猫厕所的改进可以有各种方式,如其可以生产、研发消费者可随意更换清洗液的猫厕所产品与盖杰公司的产品展开竞争,该种市场竞争是良性的、有利于市场创新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对此应予鼓励。但猫大爷公司本案中的行为建立在破坏盖杰公司产品完整性的基础上,且评论中显示该款产品除破解盖杰公司产品外,并无其他功能。故猫大爷公司的该行为违背正常的商业伦理,具有不正当性和可责性。

四、猫大爷公司应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因猫大爷公司的被诉行为构成对盖杰公司的不正当竞争,应当承担停止侵权的民事责任。从现有证据来看,猫大爷公司销售涉案合成电路板的行为给盖杰公司的产品声誉带来负面影响,亦有众多消费者将该合成电路板用于盖杰公司产品之上,对此有必要在其淘宝网店铺予以消除影响。关于赔偿损失的数额计算,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七条规定,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权利人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经营者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本案中,鉴于盖杰公司、猫大爷公司均未能举证证明因本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导致盖杰公司的实际损失或猫大爷公司的获利,故一审法院根据猫大爷公司的主观状态、侵权的持续时间、规模等因素酌情确定。关于盖杰公司主张的律师费、公证费、翻译费等合理开支,上述费用系盖杰公司为本案诉讼所实际发生的费用,且数额合理,一审法院予以支持。

综上,为规范市场竞争秩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八项、第十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第十七条规定,判决:一、猫大爷公司自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二、猫大爷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就涉案不正当竞争行为在其淘宝店铺“猫大爷宠物用品”首页连续72小时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内容须经一审法院审核);三、猫大爷公司应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盖杰公司经济损失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共计15万元;四、驳回盖杰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1,800元,由盖杰公司负担3,800元,猫大爷公司负担8,000元。

本院经审理查明:一审法院查明事实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根据当事人的诉辩意见,对于本案二审的争议焦点,本院评述如下:

一、被上诉人是否获得第5994306号“CATGENIE”注册商标的授权并有权据此提起商标侵权之诉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在一审庭审中提交的经公证认证的邮件显示,案外人宠物革新有限公司明确将第5994306号注册商标专用权许可给被上诉人,并授权其提起诉讼。首先,该公证认证邮件的邮箱后缀与宠物革新公司英文名称相同,授权文件签名人的签名方式与被上诉人提交的2019年7月1日授权书的签名方式相同,结合被上诉人系宠物革新有限公司在中国境内独家经销商的情形,基于民事诉讼高度可能性的证明标准,本院认可上述商标授权内容真实、有效。其次,该授权书的出具时间虽然在本案一审审理期间,但约定的授权期限自2016年12月31日至2025年12月31日,该约定应视为宠物革新公司对涉案商标的许可期追溯至2016年12月31日,此追溯行为系商标权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因此,被上诉人基于上述授权文件获得了第5994306号商标的实体授权,并有权就相关商标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二、关于一审证据采纳以及审理程序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关于一审法院采纳被上诉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是否违反法律规定。本院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主张和案件审理情况,确定当事人应当提供的证据及其期限。当事人在该期限内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延长期限,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申请适当延长。当事人逾期提供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拒不说明理由或者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根据不同情形可以不予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但予以训诫、罚款。本案中,被上诉人在一审中提交的有关商标授权证据的时间晚于法院确定的举证期限,属于逾期提交的证据。由于该证据涉及被上诉人是否就本案享有诉权的认定,事关当事人的根本权益,一审法院根据本案具体情况对该证据予以采纳,并对被上诉人进行了批评,符合法律规定。

关于一审法院审理期限是否超出法定期限的问题。本院经审查,上诉人一审审理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一审法院对此予以处理。并且,双方当事人在一审审理中均明确表示愿意和解。上述管辖权异议处理及和解期间均应在法定审限中予以扣除。因此,对于上诉人的相关上诉理由,本院不予采纳。

三、被诉行为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针对上诉人主张其实施被诉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理由,本院评述如下:

首先,关于被诉行为是否对被上诉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本案中,安装被诉合成电路板产品需将被上诉人猫厕所产品的主机取下,拔掉其中一根线路后插至合成电路板上,有损其产品本身的完整性。并且,在案公证证据显示,部分消费者向被上诉人投诉安装合成电路板后导致被上诉人的猫厕所产品运行出现故障。上诉人自行录制的相关视频,其能否客观显示被诉产品的安装使用情况,本院难以确认,且该视频亦不能完整反映安装合成电路板后,有关被上诉人的猫厕所产品长期使用的状态。综上,本院认为被诉行为妨碍了被上诉人的正常经营,对其合法权益造成损害。

其次,关于被诉行为是否有损消费者利益。本院认为,消费者在安装被诉合成电路板产品后,可以不再必须使用被上诉人提供的专用于其猫厕所产品的清洗液,客观上为消费者提供了更多的选择。但同时,消费者在使用被诉产品时,可能导致猫厕所产品运行出现故障,并导致消费者无法享受被上诉人提供的保修服务。因此,被诉产品并非如上诉人所言不会给消费者利益带来损害。

综上,上诉人在本案二审中主张其被诉行为不构成不正当竞争的理由不能成立。有关被诉行为是否具有正当性的认定,一审法院已作详细阐述,本院予以认同并不再赘述。

四、一审判赔金额是否合理

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一审部分诉请未获法院支持,一审法院判决支持被上诉人支出的全部维权费用有误。本院认为,被上诉人在本案中的主张虽然包括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两项,但其所依据的证据基本相同,且有关维权费用数额亦属合理,故一审法院予以支持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五、一审判决有关诉讼费用的分担是否正确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因此,诉讼费用并非完全按照诉请金额与判决支持的金额按比例进行分担。本案被诉行为构成不正当竞争,且给被上诉人造成损失,一审法院根据案件情况所确定的诉讼费用分担比例尚属合理,本院予以确认。

综上所述,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判决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300元,由上诉人阳江市江城区猫大爷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八日

附录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

裁判日期 2021-12-08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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