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阳江市江城区猫大爷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上海盖杰实业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侵害商标权纠纷
法院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原告盖杰公司诉称,宠物革新有限公司(PETNOVATIONSLTD.)是CatGenie全自动猫厕所及耗材产品的创造者和制造商。原告系宠物革新有限公司在中国的总代理,全权负责其产品的中国市场推广与售后服务工作,并有权制止侵犯CatGenie的侵权行为。原告于2014年10月9日在中国注册了第15471852号“猫洁易”商标,目前仍处于有效期内。原告发现被告未经原告允许,在其经营的“猫大爷宠物用品”淘宝店铺中销售“自动猫厕所猫砂可水洗猫砂补充装清洁易猫砂猫大爷可降解猫砂”产品。

被告在其产品名称上故意规避原告商标,通过“打擦边球”的方式在其产品标题名称中使用“猫…洁易”,同时在产品购买过程中引导消费者误认为其销售的猫砂产品是“猫洁易”正品的替代品。此外,被告还以隐秘的方式通过关联店铺“U[2864756335]”(掌柜名为“小P秘籍”)销售原告智能猫厕所产品的破解器。此外,被告还通过其闲鱼平台“t275890492”引导消费者进入淘宝平台,销售“猫洁易”清洗液及破解器等产品。被告的上述行为涉嫌构成对原告的不正当竞争,同时侵害了原告的“猫易洁”商标,构成商标侵权。

被告猫大爷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本案系商标侵权纠纷案件,本案应由被告住所地或侵权发生地管辖,故本案应在阳江市法院审理。故申请将本案移送至广东省阳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本案中,原告主张被告通过淘宝店铺和闲鱼账户发布和分享侵权链接,在线进行宣传等行为构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该行为属于信息网络侵权行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因本案的侵权结果发生地即原告住所地在本院辖区,原告将本案诉至本院并无不当。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五条、第一百二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驳回被告阳江市江城区猫大爷宠物用品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00元,由被告阳江市江城区猫大爷宠物用品有限公司负担。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二零二零年四月十八日

附录

附:相关法律条文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八条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二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

第二十五条信息网络侵权行为实施地包括实施被诉侵权行为的计算机等信息设备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包括被侵权人住所地。

裁判日期 2020-04-18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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