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0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安徽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
安徽建工合肥建材有限公司
安徽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安徽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广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银行存款人民币2812815.22元[其中支付款项2306627.79元、逾期付款违约金437370元(以2306627.79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的标准自2017年11月25日暂计算至2021年1月5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13724.43元(以2306627.79元为基数,按日利率0.0175%的标准自2021年1月3日起暂计算至2021年2月5日,后期顺延至款清之日止),负担案件受理费25253元、案件执行费29840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02-05
发布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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