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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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企业 | 合肥准信机电工程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阮**、陈**、汪**银行存款人民币73151元[其中返还工程款71376元、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未计算),负担案件受理费792元、公告费(以实际发生的票据为准)、案件执行费983元],或查封、扣押、提取、变价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06-01 |
发布日期 | 2021-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