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用电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28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哈尔滨宏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供用电合同纠纷
法院 绥北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本院认为,原告撤回诉讼是对其自身权力的有效处分,其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

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哈尔滨宏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哈尔滨宏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担。

裁判日期 2021-10-22
发布日期 2021-12-28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