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市分行 庆阳宏嘉工贸有限公司 |
| 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终结本院(2019)甘1002执1119号案件的执行。 待案件有执行条件时,申请执行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阳市分行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恢复对原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
| 裁判日期 | 2019-12-19 |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