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民事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汉中飞机分公司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汉中华泰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财产保全 |
| 法院 | 城固县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解除对被申请人汉中华泰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在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汉中飞机分公司应收账款项及被申请人汉中华泰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银行账户共计8500000元的冻结。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张惠琴负担。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0-04-01 |
| 发布日期 | 2020-04-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