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相关企业 淄博民丰置业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淄博天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类型 民事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法院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一、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天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66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

二、查封被申请人淄博民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淄川区东关生活区23号3号楼103铺、112铺、113铺,2号楼6号、7号,2号楼东2单元5层西户以及坐落于淄川区不动产[权利凭证号鲁(2020)淄博淄川区不动产证明第0××8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0-29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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