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民事一审裁定书
| 司法解析 | |
|---|---|
| 相关企业 |
淄博民丰置业有限公司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分行 淄博天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类型 | 民事裁定书 |
| 案号 |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 法院 |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 |
| 裁判结果 | 一、冻结被申请人淄博天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名下银行存款866万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财产; 二、查封被申请人淄博民丰置业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淄川区东关生活区23号3号楼103铺、112铺、113铺,2号楼6号、7号,2号楼东2单元5层西户以及坐落于淄川区不动产[权利凭证号鲁(2020)淄博淄川区不动产证明第0××8号]。 案件申请费5000元,由申请人预交。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 裁判日期 | 2021-10-29 |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