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发布于:2021-12-31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司法解析
类型 执行裁定书
案号 -
案由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法院 颍上县人民法院
裁判结果

查封被执行人***名下坐落于合肥市(不动产权证书号:合包150040433)房屋的权属登记手续,查封期限为三年。

并限于查封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判决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予以评估、拍卖、变卖或折价处理。

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裁判日期 2021-11-01
发布日期 2021-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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