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首次执行裁定书
司法解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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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 执行裁定书 |
案号 | -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案件执行 |
法院 | 颍上县人民法院 |
裁判结果 | 查封被执行人***名下坐落于合肥市(不动产权证书号:合包150040433)房屋的权属登记手续,查封期限为三年。 并限于查封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判决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予以评估、拍卖、变卖或折价处理。 申请续行财产保全的,应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本裁定立即执行。 |
裁判日期 | 2021-11-01 |
发布日期 | 2021-12-31 |